地點:牯嶺街小劇場
名稱:On and IN表演工作室 畢業之前
看戲的問卷上常有這個問題:「請問你是在哪裡知道這齣戲的訊息的?」選項不外乎是售票系統、紙本DM、臉書等,但我勾選了「其他」,然後寫上:「其實我是在寞日寓言的節目單上看到的」。看到這兩個演員將在同一個舞台上演出,除了大家都愛的小莫外,最讓我期待的,是許久沒在劇場見到的高英軒。自2008年底和黃小貓談戀愛的《今天早上我們回家‧直到世界盡頭》後,他就在劇場不見了好一陣子,直到2010下半年才又在誠品聽戲趣重啟劇場演出。所以,當看到演出訊息,自然是既興奮又期待。另外,套句好朋友說的話:「能近距離看到兩個帥哥演戲,你還要考慮什麼,票先買了再說」!(大笑~)
的確,看兩個不是花瓶的帥氣男演員飆戲真的是賞心悅目又很過癮。感謝導演,讓我們看到小莫的另一面:放浪形骸的俗辣。高英軒也沒有讓我失望,即使在他沒有台詞的時候,我的目光還是會不自禁的朝他看去,觀察他在觀察另外兩名演員時的表情與動作,好有戲,好棒!再加上刻意設計的,近到令人呼吸都不敢大聲的場地,戲的壓迫感就像顆大氣球,不斷地在劇場膨脹,演員的針鋒相對就是向氣球灌氣的打氣筒,不停不停的施加壓力。
《舞台區簡圖》
這是一間凌亂的賓館房間,床、梳妝台、衣櫃、電視、茶几,一樣都不缺,但卻多了個只裹著床單的裸女躺在床上。時間回到18歲的那一年,側邊的小舞台上,林秉宗(淋病)和高利達(狗屎)邊看球賽,邊談論畢業之後會成為怎樣的人。這兩個傢伙一個正經、一個神經,卻是打來鬥去的好兄弟。然後,女子抓著床單,朝房間門口走出。
時間快轉來到28歲,身著白色吊嘎與破到不行的牛仔褲的林秉宗 (莫子儀飾),在啤酒與大麻的陪伴下,於旅館房間內莫名的忙碌,看似嗑藥酗酒過頭了的他,認真的檢查著包包裡的東西,像頭野獸一樣,蓄勢待發的,準備著一項他人生中的重要計畫。他,有暴力傾向,是個馬子跑掉的爛屌兼頹廢藥頭,住在廉價的豪泰賓館六號房。
高利達 (高英軒飾) 延續高中愛拿DV的興趣,結束電影的拍攝,南下到高雄參與電影節。頭髮梳理的整齊,西裝筆挺,就連站姿都挺拔有型,不若林般猥瑣。他,是個精英分子,大家都看好的新銳電影導演,住在高檔的麗景酒店11樓。
兩個人約在豪泰賓館見面, 門才一開,林就像猴子一樣攀在高身上,兩個人恢復到高中時期的打鬧與玩笑。在敘舊的過程中,高表現出「我是關心你,希望你好」的態度來開導自己的兄弟,希望他不要再浪費生命。林則始終一副不想改變的屌兒啷噹,兩個人的對手關係在戲的前半段,始終都是高的氣焰勝,而且正向!
直到林拋出一句:「你知道還有誰在這裡嗎?」兩個人的拉鋸勢力漸漸轉換,塵封已久的瘡疤也被慢慢扒開。曉晴是林與高的高中同學,她曾經和林交往,後來又跟高短暫交往。重點是,她跟高做愛,卻沒和林做。所以,林認為那個做愛的晚上一定發生了些什麼,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。
只見林持續用瘋癲(實際是清醒)的態度逼問著高:你們是怎麼做的?如何做的?讓高從一開始的完全閃躲,逐漸動搖:承認動作有些粗暴、不太禮貌、不是很想去回想、用言語逼迫等,原本拐彎抹角的敘述,最後被逼的承認強暴的事實。
林的目的達成了,包包裡的錄音機裡紀錄了高認罪的說詞,他打算將這捲錄音帶交給曉晴,作為她該得卻遲來的道歉。對手關係在此時180度轉換,高的氣勢弱了,不再是那個一切都好的正向代表,因為他有著該負責的、不可饒恕的罪行。兩人搶奪錄音帶的扭打過程中,林開始在言語與動作上刺弄著高,甚至是帶著嘲諷的玩笑。
曉晴來到了旅館房間,加入這原本已經混亂的局面。先看看10年後的她,一身俐落褲裝,有著檢察事務官的高社會地位,和一名檢察官男友,整個就是偶像劇的完美設定。一連串的疑惑、辯解,在這裡,卻是由一個看似強暴的受害者釐清。
林:我知道一定有事情發生!不然你不會這樣的。
晴:所以你是抱怨我沒有跟你幹,而是跟他幹!但其實你只是為了滿足你內心那無謂的男性自尊。
高:我很抱歉我強暴了你,我是真誠的。
晴:為什麼是現在, 所以你是因為被錄了音才來跟我道歉?如果我不是剛好住在這裡,你還會說嗎?除非把身體剖開,不然那種噁心的感覺,是無法洗乾淨的。
自以為的正義與自以為的誠懇,在這裡全然被打破。兩個對沖的男人,兩個完全相反的立場,此時卻一樣虛偽。所以,曉晴打了電話報警,罪犯是「攜帶違禁品的男人」與「可能有性侵前科的男人」。
高決定留下來接受懲罰,本來想落跑的林,在掙扎中轉變心意,回來和兄弟一起面對,那捲原本拿來要脅高的錄音帶,被林拆得粉碎。警察呢?其實從頭到尾都沒有來,因為曉晴根本沒有報警。
晴微笑:我覺得這樣很好,一切都重頭來過。
真相開了,道歉說了,原本困住自己的迷惘也不再。五年後,林搬到高雄,結束了混亂,重新展開生活,成為高職棒球社的老師。再五年後,經歷了結婚與離婚的高,決定成為奧修的門徒,並反覆思考自己過往的人生。
我們的確重頭來過了,但卻再也回不到過去。在畢業後的第一個10年,平穩的和諧關係被打破再重組。第二個10年,偶爾通電話、傳簡訊、發email,維持表面看似的和平。原來,終究是改變不了那一直都在的傷痕與疙瘩。在畢業之前的那個18歲夜晚,裂痕就已產生。願不願意去戳破?去戳破了,又是不是件好事?只能說,人生,不是那麼容易能被悟懂的,更何況我們是處於當中的當局者呀....
我其實是不喜歡結局的兩段個人獨白,總覺得戲就應該結束在旅館。或許這樣的結束太過抑鬱與悲劇,所以導演多加了兩場戲,交代兩名男主角的後續發展,企圖表現出:「即使一切都說破,仍無法喚回最早的從前。」好讓故事完滿,有個遺憾的餘味存在。但方式過於累贅,像是刻意在告解些什麼:所以林變好了?走上正途並有個幸福甜蜜的家庭?而高則在不停思考著問題?但你究竟在思考些什麼?
一個說的太破(林),一個說的不清(高)。那還不如什麼都別說,留給觀眾想像的空間。
最後想到個小問題 (可能只有我這樣想而已,哈哈),因為舞台距離觀眾非常近,難道不擔心觀眾會不小心手癢去動到佈景道具嗎?這讓我想起藝穗節看的《男人不能》,其中有個橋段是要觀眾幫忙傳閱證物(就是道具啦)。戲演完後,有個觀眾問了:「有沒有想過如果觀眾不幫忙傳,會發生什麼事情?」回到《畢業之前》,因為我就坐在道具門邊,我承認當門很用力被打開時,是有衝動或下意識想用手擋住門的衝勁,避免砸到自己的。又或者這麼近的距離,是否容易造成觀眾受傷?因為劇中有一幕場景是其中一個男演員對另一個人砸啤酒呀!沒有開罐的啤酒是很重的......
PS1. 一直很好奇是不是有盞燈壞掉?小莫最後獨白時,打在他身上的那盞燈一直閃啊閃的,如果不是壞掉,那我倒想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打 :p
PS2. 再說一次,這戲的兩個男演員都好棒!看小莫演吸毒嗑藥的傢伙很爽快,然後我一直在偷看高英軒 (幹麻偷看,可以光明正大看 XD)
PS3. 這戲是有拉到高雄的贊助嗎?哈哈哈,因為一直提到高雄電影節,就連麗景飯店,也是真實存在在高雄的飯店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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